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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附图)

文章来源:12360海关热线 编辑:北京华道众合咨询公司


口岸卫生许可证
● 适用于:国境口岸从事食品生产(含航空配餐)、食品销售(含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供应)、餐饮服务(食品摊贩除外)、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和注销业务的办理。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仅适用于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规定》《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

● 一般来说,办理流程为:


 

一、申请

●登录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网址http://pre.chinaport.gov.cn/car)

● 登陆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后,请先注册“智慧卫生检疫系统”,办理口岸卫生许可业务。


1.1 注册一个新账户

1.2 进入申请界面

1.3 填写申请信息

 
温馨提醒:
除了基础材料: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有关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申请不同经营类型所需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哦。

食品生产
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生产工艺流程图;
设备布局图;
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食品生产的执行标准。
此外,航空配餐企业还应当提供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专用食品运输车辆、冷冻冷藏设施的证明材料。

食品销售
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平面图;
经营设施设备清单;
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
从事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供应的,还应当提供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专用食品运输车辆、冷冻冷藏设施的证明材料。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进行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

餐饮服务
提交经营场所示意图;
设备布局示意图;
加工流程示意图;
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有送餐服务的,应当提供符合保温或者冷链运输要求的专用食品运输设施的证明材料。

公共场所
营业场所平面图;
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饮用水供应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设计图纸及相关文字说明;
自备水源的应当提供制水工艺流程文件。

二、受理
● 申请人向经营地址所在地海关递交申请材料,海关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海关会以书面形式决定是否受理卫生许可申请。

三、现场考核
海关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确有必要需现场核查的,受理的海关会在5个工作日内成立由2名以上经培训合格的海关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组成的卫生许可现场核查组。

现场核查不合格且无法整改的,现场核查组应当提出不予许可意见;现场核查不合格且可以整改的,现场核查组可以要求申请人限时整改。
企业在卫生许可审查中达到90分以上就可以进入最后的发证环节了。

四、发证
海关会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向申请人颁发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海关会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变更、延续、注销

申请企业同样需登录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进行申请,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请口岸卫生许可变更的企业,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变更具体内容的说明材料。仅限以下情形: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经营范围或者地址门牌号改变(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或者功能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改变,可能影响食品安全。

申请口岸卫生许可延续的企业,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需在原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构书面提出申请);
(2)原申请提交材料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材料(有变化的,应当补充相关材料)。

申请口岸卫生许可注销的企业,需提前准备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在取得准予注销许可后,应交回原《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与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一样,海关会在收到相应的申请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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