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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膜行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文章来源:中国膜工业协会 编辑:北京华道众合咨询公司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中国膜行业技术创新工作,提高行业科技发展水平,增强行业科技成果鉴定的权威性,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健康发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鼓励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根据膜行业科技发展的管理和企业发展需求,协会秘书处及专家委员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特制定《中国膜行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各相关企业,请各位企业积极参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孟慧琳13693041944(微信同号)
      传真:010-64433465
      邮箱:huhott@126.com                            

中国膜工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中国膜行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评估)管理办法
(试  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国膜行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强化技术创新管理,提升行业科技成果的先进性,增强行业科技成果鉴定的权威性,加快自主创新进程,促进先进、适用新产品、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43号令《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膜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是指中国膜工业协会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创新活动中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是技术创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新产品的技术审查和标准化审查、提高技术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新产品、新技术是指在一定区域或应用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膜行业相关产品、技术。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根本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或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市场前景的产品,或能替代进口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
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推进节能降耗等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术。

第五条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科学民主、专家与用户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要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市场前景,保证鉴定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
 
鉴定范围
第六条  鉴定范围是
企业承担的技术创新项目或自行开发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在试产(试用)、投产(使用)阶段,均可申请鉴定。

第七条  鉴定内容
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新颖性、技术水平、技术性能、采用标准和生产工艺条件作出评价;考核新产品试产(投产)、新技术试用(使用)所需各方面条件是否具备(包括工艺路线、技术装备、检测手段、质量体系等),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市场前景、经济及社会效益进行预测分析及评价;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或改进建议。

第八条 鉴定条件和需具备的技术资料
(一)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有技术有明显改进,具有很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应用、推广价值。
(二)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三)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四)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分试产(试用)和投产(使用)两类。无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投产(使用)和试产(试用)鉴定一般合并进行。
(五)新产品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具备投产所必须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及工装检测和质量控制手段;符合标准化规定;产品质量合格、稳定,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用户反应良好;符合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图样和下列技术文件:
1、技术工作报告:对项目或产品的内容情况作简要说明,工艺技术路线,技术水平介绍(包括产品的特点,突出的优势,与国内外相比同类产品相比的优势以及取得的专利)等;技术指标(主要包含第三方检测和产品现有指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指标对比)等;
2、专利及查新报告(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的产品必须准备);   
3、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4、标准化审查报告 (企业标准需到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5、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需带有‘MC’或‘MA’标志的报告,并且是型式试验报告);     
6、用户意见报告(2~3份);    
7、投产条件报告;   
8、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9、环境检测报告或有关证明(有‘三废’排放的企业需准备)。
10、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鉴定程序和形式
第九条  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申请鉴定,向中国膜工业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和送审技术资料,对具备鉴定条件的,秘书处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鉴定。

第十条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一般采取会议方式。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以鉴定会形式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

第十一条  鉴定组织单位审核结论,颁发统一制定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

鉴定委员会职责和组成人员
第十二条 鉴定委员会职责:
(一)接受鉴定组织单位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进行审查和评价;
(三)鉴定委员会有权要求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者进行答辩或验证试验,其工作不受他人干预;
(四)鉴定委员会负责人对鉴定结论负技术责任,每个成员有权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五)鉴定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对鉴定内容保守秘密,对以各种形式泄密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保护竞争,维护技术创新成果开发者的利益,在不影响鉴定结论的情况下,允许被鉴定单位不公开核心技术机密。

第十三条 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来自企业及科研、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单位,具有膜相关行业的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须达到五分之四以上,其余人员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有比较丰富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 鉴定委员会成员为5-9人,原则上为单数。鉴定组织单位人员一般不参加鉴定委员会。

责任和政策
第十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鉴定组织单位中止鉴定,已经完成鉴定的予以撤销;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鉴定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参加鉴定的专家玩忽职守,或故意做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该项目中涉及商业秘密,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依照《中华人民管理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中国膜行业新产品鉴定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一)《中国膜行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申请书》
(二)附件材料:
1、技术工作报告:对项目或产品的内容情况作简要说明,工艺技术路线,技术水平介绍(包括产品的特点,突出的优势,与国内外相比同类产品相比的优势以及取得的专利)等;技术指标(主要包含第三方检测和产品现有指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指标对比)等;
2、专利及查新报告(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的产品必须准备);   
3、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企业标准需到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4、标准化审查报告;   
5、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需带有‘MC’或‘MA’标志的报告,并且是型式试验报告);     
6、用户意见报告(2~3份);    
7、投产条件报告;   
8、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9、环境检测报告或有关证明(有‘三废’排放的企业需准备)。
10、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装订要求
(一)材料装订顺序:封皮、目录、《中国膜行业新产品鉴定申请书》、附件材料。
(二)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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