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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产品”和“服务”区分

添加时间:2018-6-20
广东深圳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产品”和“服务”区分
GB/T19000-2016标准中对产品的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将“服务”与“产品”进行了明确区分,强调“服务”与“产品”具有不同特点。通常,服务的主体要素是无形的,不可能像有形的产品一样提前贮存或展示给顾客,对服务质量通常不能采用有形产品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服务是需要由顾客体验的,且交付之前往往不能验证
服务通常包含组织的人员或设施与顾客在接触面的活动,如人工的销售过程或自助售货机的销售过程。与顾客的接触面通常涉及与顾客共同顾客,涉及与顾客共同确定其对产品或服务的要求,以及向顾客交付产品或服务的过程,此外,服务还包括与顾客建立长期关系以持续提供服务,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学校或医院等
服务的提供可能涉及如下活动:在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上完成的活动;在顾客提供的无形产品上完成的活动;无形产品的交付;为顾客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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