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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涉水产品说明书应当标注哪些内容?

添加时间:2018-12-29
河北邯郸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涉水产品说明书应当标注哪些内容?
涉水产品说明书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三)生产企业信息(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产品执行标准(标准号和标准名称)
(五)产品功能
(六)适用范围
(七)使用方法
(八)注意事项
(九)以下产品还应当标注相应的主要技术参数:
水质处理器:主要成分或部件、滤料和膜组件的使用寿命、净水流量、额定总净水量(软水机等应当标注再生周期)、工作(进水)压力、进出水水质要求、水处理工艺、结构示意图。系列产品应当标注各型号的差异。大型设备还应当标注重量、外观尺寸。
饮用水消毒设备:有效成分及产生量、浓度、投加量,水处理工艺,结构示意图,主要部件材质、规格。化学法二氧化氯发生器应当标注原料使用标准及质量要求、原料转化率;紫外线消毒器、臭氧发生器应当标注处理水量,紫外线消毒器还应当标注紫外灯管使用寿命。
水处理材料:产品规格、净水效果及其他主要性能指标。
化学处理剂:主要成分、最大安全投加量及单体残留量、有效期限。
防护材料:主要成分、表干时间、实干时间(热固化涂料标注固化方法及时间)。
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材质、规格、公称压力。 
密封、止水材料:材质、规格。
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主要成分或部件、设备功率、供水量(饮水机除外)、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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