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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工作全面推行
添加时间:2020-1-19

解放军报北京1月19日电(记者孙兴维、通讯员何虎)旨在聚焦备战打仗和为部队减负,坚持重心在战、分类施管和集约高效的原则,通过整合保障资源、优选社会力量、规范保障标准、健全监管机制的军队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工作,将从2020年在全军部队全面推行。
为有效解决军队营区维护管理力量薄弱、运维粗放等矛盾问题,进一步提升营区维护管理质量效益和保障水平,这次社会化保障的范围包括,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营区、售房区、军级以上单位认为适宜实行社会化保障的其他营区或者部位。营区通用物业管理,营区设施设备专业维保,水电气热保障、托管、运营,营区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营房及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技术服务咨询,以及营区其他服务保障项目,应当选聘社会专业力量,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实施社会化保障。
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按照“统分适度、专业集成、质价相符、集约高效”要求组织实施,保障模式和组织方式可根据驻地经济社会条件和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物业总承包模式或者专业分包模式,优先选取物业总承包模式。对于同一区域内隶属同一大单位营区物业管理项目,原则上归类合并、打包采购,同时鼓励同一区域内跨大单位实施联管联保。承担军队营区新建任务的国有企业,在按EPC模式完成建设后,具备物业服务资质的,可直接邀请其参加营区物业管理采购活动。对于独立坐落的自有住房小区,按照业主自治管理模式,由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行选聘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实现小区管理与军队营房管理体制脱钩。
加快推行军队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是顺应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的主动调适,是解决军队营区维护管理矛盾问题的现实需要,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搞好分类指导,统筹考虑驻大中城市部队和小散远直单位实际需求,探索走开区域化成规模保障路子,研究破解矛盾问题,梳理形成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严格风险管控,加强安全保密教育,注重质量效益,科学编制方案,严把企业选聘,搞好全程监管,依法依规履约,确保部队真正减负受益。
此项工作将于2020年全面展开;2022年底,具备条件的单位,全面推开营区通用物业管理以及其他社会化保障项目;2025年底,全军营区全部实现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
为有效解决军队营区维护管理力量薄弱、运维粗放等矛盾问题,进一步提升营区维护管理质量效益和保障水平,这次社会化保障的范围包括,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营区、售房区、军级以上单位认为适宜实行社会化保障的其他营区或者部位。营区通用物业管理,营区设施设备专业维保,水电气热保障、托管、运营,营区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营房及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技术服务咨询,以及营区其他服务保障项目,应当选聘社会专业力量,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实施社会化保障。
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按照“统分适度、专业集成、质价相符、集约高效”要求组织实施,保障模式和组织方式可根据驻地经济社会条件和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物业总承包模式或者专业分包模式,优先选取物业总承包模式。对于同一区域内隶属同一大单位营区物业管理项目,原则上归类合并、打包采购,同时鼓励同一区域内跨大单位实施联管联保。承担军队营区新建任务的国有企业,在按EPC模式完成建设后,具备物业服务资质的,可直接邀请其参加营区物业管理采购活动。对于独立坐落的自有住房小区,按照业主自治管理模式,由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行选聘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实现小区管理与军队营房管理体制脱钩。
加快推行军队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是顺应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的主动调适,是解决军队营区维护管理矛盾问题的现实需要,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搞好分类指导,统筹考虑驻大中城市部队和小散远直单位实际需求,探索走开区域化成规模保障路子,研究破解矛盾问题,梳理形成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严格风险管控,加强安全保密教育,注重质量效益,科学编制方案,严把企业选聘,搞好全程监管,依法依规履约,确保部队真正减负受益。
此项工作将于2020年全面展开;2022年底,具备条件的单位,全面推开营区通用物业管理以及其他社会化保障项目;2025年底,全军营区全部实现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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