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A8000社会责任体系认证
- 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_能源审计报告_节能评估报告_工业节能诊断服务
- GB/T50430建筑行业认证
- 十环认证|十环标志认证
- TS16949|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
- 三体系认证
- 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 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欧盟CE证书|CE证书查询
- ISO37001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
- REACH|ROHS认证|检测报告
- ISO55001资产管理体系认证
- CCC|3C认证|CCC认证查询
-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 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信用认证证书
- 美国石油协会API认证
- haccp食品管理体系认证
- ISO37301:2021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
- ISO22716|化妆品认证__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指南
- 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 GB/T 39001-2019(ISO3900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iso28000 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美国FDA(FCE/SID)注册_医疗器械_化妆品_酸化/低酸罐藏(罐头)食品
- ISO14064碳排放认证_企业温室气体盘查和验证服务认证_温室气体核查声明书
- ISO14067产品碳足迹认证
- ISO41001设备设施管理体系认证
山东烟台:关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申报奖励(1万元)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2-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环境,调动企业创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管委《关于实施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烟开〔2019〕20号),现就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申报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和生产加工地址在烟台开发区范围内;
2.企业通过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审核机构审核,获得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查询。
二、申报材料
1.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在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模块进行查询,点击查询结果中的企业名称,根据显示的详细信息进行截图,提供证书有效期内的截图照片(有效期是指认证时间截止日期处于或超过2019年度全年范围内)。
以上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版。
三、奖励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且能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每家单位给予1万元奖励。
四、办理程序
1.2020年4月底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
3.2020年9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五、其他要求
1.企业应加强对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其应用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运行维护。
2.企业应保持体系运行的适宜性、持续性和有效性,对自行终止、撤销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将不再给予资金奖励。
3.本通知解释权归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所有。
联系人:
李 楠 6396778 18863897699
王帅彬 6394525 18953520985
联系地址:建设大厦901房间
联系邮箱:wangshuaibin6413@yt.shandong.cn
附件: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资金申请表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环境,调动企业创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管委《关于实施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烟开〔2019〕20号),现就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申报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和生产加工地址在烟台开发区范围内;
2.企业通过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审核机构审核,获得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查询。
二、申报材料
1.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在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模块进行查询,点击查询结果中的企业名称,根据显示的详细信息进行截图,提供证书有效期内的截图照片(有效期是指认证时间截止日期处于或超过2019年度全年范围内)。
以上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版。
三、奖励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且能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每家单位给予1万元奖励。
四、办理程序
1.2020年4月底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
3.2020年9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五、其他要求
1.企业应加强对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其应用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运行维护。
2.企业应保持体系运行的适宜性、持续性和有效性,对自行终止、撤销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将不再给予资金奖励。
3.本通知解释权归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所有。
联系人:
李 楠 6396778 18863897699
王帅彬 6394525 18953520985
联系地址:建设大厦901房间
联系邮箱:wangshuaibin6413@yt.shandong.cn
附件: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资金申请表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2020年2月24日
2020年2月24日
.png)
关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