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锅炉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许可证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 厂(场)内机动车辆制造许可证
- 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电梯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
- 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煤安认证/KA矿安认证)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认证(LA认证/劳安认证)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检验仪器_检测设备_安全网_安全带_防护服_安全帽
- 无损探伤检测人员代理招聘与证书查询__射线(RT)/超声(UT)/磁粉(MT)/渗透(PT)
- 工业探伤室整体设计建造_移动式探伤房
- 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资质_冷冻冷藏设备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公告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
添加时间:2021-4-27
.png)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进一步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附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监管重点。各单位要在贯彻执行《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监管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统筹考虑全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进一步研究制定本地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二、加强监管合力。各单位要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低,分类采取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执法打假、认证认可、缺陷产品召回等措施,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化。
三、强化协同联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进一步形成全国“一盘棋”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四、加强动态调整。各单位要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风险分析,组织专家对本地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 提取码:32gn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3月30日
关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资讯